事实婚姻法律认定条件解析

婚姻关系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,有些情况下,即便你们双方没有领法定的结婚证,但是满足一些条件后,可以达成事实婚姻的认定。相信很多人会好奇,所谓事实婚姻,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认定条件呢?事实婚姻需要离婚吗?事实婚姻法律认定条件解析,看完你就能找到想要的答案了。

在婚姻关系中,弄清楚一些特定的概念,不但是拓展自己的知识面,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事实婚姻是一种很特殊的婚姻关系,相信很多朋友对这种婚姻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还不是很了解。今天就是科普时间啦,事实婚姻法律认定条件解析,所谓事实婚姻,其实认定条件也很简单。

事实婚姻法律认定条件解析

按照《婚姻法》上的定义,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,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。在法律上要确定是事实婚姻,必须要满足一下认定条件:

1、男女双方的同居(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)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;

2、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;

3、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。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,具体包括: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(男二十二,女二十);双方自愿结婚;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;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

事实婚姻能离婚吗:

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颁布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,但之前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是承认的,也就是说它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。

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,就应同等对待,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,在实践操作中,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除,一般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。至于离婚相关事宜,则同样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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